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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網站優化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等七部法律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於2013年12月28日通過,現予公佈。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等七部法律的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房屋出租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所作的修改,自公佈之日起施行;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所作的修改,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住商習近平
   2013年12月28日
   (新華社北京12月28日電)  西裝(原標題: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八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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