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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網訊 記者馬競 實習生周宵鵬 河北省邯鄲市自12月1日起開始實施《邯鄲市醫患糾紛預防與處置辦法》,提出在司法局成立貸款專門委員會調解“醫患”糾紛,明確非患者或患者親屬到醫療機構聚眾鬧事以獲取不當利益的人員,將視為“醫鬧”人員,由公安機關嚴厲打擊。該辦法為河北省首部聚焦“醫患關係”的政府規章。
  該辦法共33條,對立法目的和依據、適用範圍、處置原則、職責分工,醫患雙方的責任義務和預防措施,相關長灘島部門對醫患糾紛的處置程序,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設立、職能、工作程序,醫療責任保險等相關內容做出規定,維護正常的醫療秩序,保護醫患雙方的合法權益。該辦法第一次明確了“醫鬧”和“患方”的範圍,不但可以讓醫院與醫生將更多的時間和精力放在對於患者的治療上,同時也可以減少“醫鬧”給患者家屬帶來的經濟和情感損失。此外,辦法要求醫療機構參加醫療責任保險,由相關醫療鑒定機構和保險公司對患方提出的醫療事故進行鑒定及確定賠償金額,可以給真正遭受醫療事故的患者及患者家屬,提供更加具有法律保障的經濟賠償。  (原標題:河北邯鄲出台政府規章聚焦醫患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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